消基會抽查市售羊肉片 逾4成含豬肉
![消基會昨公布羊肉攙偽含豬成分調查結果,十六件羊肉樣品中,有三件檢出豬成分卻未標示含豬成分,質疑消費者「買羊肉卻吃到豬肉」。記者曾學仁/攝影 消基會昨公布羊肉攙偽含豬成分調查結果,十六件羊肉樣品中,有三件檢出豬成分卻未標示含豬成分,質疑消費者「買羊肉卻吃到豬肉」。記者曾學仁/攝影](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25/02/11/realtime/31478556.jpg&x=0&y=0&sw=0&sh=0&sl=W&fw=800&exp=3600&w=930)
天冷吃羊肉鍋,但吃到的羊肉真的是羊肉?消基會昨公布「羊肉攙偽含豬成分調查測試」,十六件羊肉樣品中,七件測得豬肉成分,其中三件檢出豬成分卻未標示含豬成分。
消基會董事長鄧惟中強調,「買羊肉卻吃到豬肉」已成普遍現象,呼籲主管機關立刻採取行動、並進行持續性的查核。衛福部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主任鄭維智表示,已函請地方政府衛生局依法查處,如為攙偽或假冒,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八千萬元以下罰金。
消基會去年十月於雙北傳統市場、連鎖火鍋店及網路電商平台等處,購買共十六件羊肉片包裝及散裝樣品,進行羊肉含豬成分調查測試。
鄧惟中指出,其中有七件測得豬的成分,僅兩件可透過商品標示發現含豬的成分。其中五件為包裝樣品,一件明確標示含豬肉,一件成分標示豬肉蛋白,其餘三件則未明確標示含豬的成分。另兩件為散裝樣品和現場料理食品,並未規定必須標示成分,但就「品名」來說,消費者無法得知是否含豬成分,在法律上有標示漏洞。
而三件涉攙偽的樣品都在蝦皮購買。消基會祕書長陳雅萍指出,很難要求電商平台業者把關賣家的食安,但可以要求業者包裝與標示要完整才能上架。建議消費者,若肉品購自網路,除了檢視網站是否有依食安法標示相關資訊外,收到時應立即檢視是否有瑕疵或過期,有問題時應拍照或錄影存證,並保留網頁資訊。
這些混入羊肉的豬肉,有否可能是出自於流向不明的美豬?消基會檢驗長凌永健指出,美豬的市場量低,機率不高。而這些「豬羊變色」的重組肉就連肉販也難以分辨,只能靠政府加強查驗進行把關。
鄧惟中表示,考量部分消費者不食豬肉相關製品,若商品含有豬成分或可能在製程上接觸到,建議業者應於商品上自主標示醒語,網路賣家也應於官網上標示。由於食品攙偽問題歐盟以詐欺加重論罪,呼籲應比照修法。
鄭維智表示,統計自二○二三年至今年一月底,地方衛生機關共查核三八○件羊肉產品標示,其中有四件不合格,分別為兩件重組肉未標示、一件未標示製造業者或國內負責廠商資訊、一件食品添加物名稱不合格,相關衛生局已依法處辦。
鄭維智強調,如涉及標示不實,依食安法,可開罰四萬至四百萬元;如為攙偽或假冒,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八千萬元罰金。若包裝食品未依食安法規定標示內容物名稱、淨重、容量等資訊,可開罰三萬至三百萬元。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