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會網友稱僅同意「前戲」卻破處 事後告性侵二度判無罪

周姓男子遊說一名女大生應該要有性經驗,在跟喜歡的人有機會時才不會手足無措,女生原本僅同意嘗試「前戲」,周仍完成性行為挨告;台南地院一審判決無罪,檢方上訴,台南高分院認定相關證據仍難達成周有強制性交的確信心證,駁回上訴,維持無罪判決。

判決書指出,周姓男子在2023年6月透過交友轉體Omi認識一名成年女大學生,女大生表明已經有喜歡的男生,周仍不放棄,天天聊天關心;周打聽到女大生還沒有性經驗,不斷遊說她「要有個經驗」,跟喜歡的人發生時才不會手足無措。

女大生對於「第一次」猶豫不決,周邀約到同年7月時,她答應嘗試,周將她載往台南市東區一間汽車旅館;事前女生傳訊提醒,僅同意進行性行為以外的「前戲」,如擁抱、愛撫、親吻等,並要求「絕對不可以越線」,但又詢問是否會負責保險套,周回覆會。

當二人進行時,周不斷遊說「因為男生一定都會想要放進去」,勸女生正式進行性行為,同時也戴上保險套;女生回「就試試看,我會痛就跟你說」;但事後女生與同學討論後,一周後就決定驗傷提告,台南地檢署將周依強制性交罪提起公訴。

台南地院去年6月將周判處無罪,檢方再次上訴,並補強女大生自2023年9月起至11月與學校心理老師進行諮商輔導,有記載女生提到發生妨害性自主事件,憂鬱與焦慮狀況變嚴重,情緒低落與出現自傷意念情形增加等諮商摘要紀錄證據。

台南高分院審理時,周姓男子否認犯行,辯稱他與對方愛撫後,戴上保險套,有詢問女生意見,是對方表示可以試試他才繼續,過程中他都有關心女生是否會痛;後來雙方一起洗澡、抱著休息,他騎機車載女生回家,女生也說再見。

法院認為,女生原本有睡眠障礙問題,定期前往診所看診,案發後隔天前往診所,並未向有信賴基礎的醫生提出遭到強制性交情況,醫生反而在病歷上註記她的情緒較上次就診穩定;至於女生同學的證詞,均是聽女生轉述,並非親身經歷、見聞。

法院指出,周姓男子案發後仍持續傳訊給女生,詢問「還會痛嗎」,女生回覆「會痛」,並未就當天行為質疑,而是正常互動;直到一周後與同學對話後,才確認要提告,表示「在蒐證」、「現在在套他話」等。

當女生質疑周「我那時候有反對吧、我很痛」,周的回應均無異常,僅表示是自然而然,甚至詢問「不是還可以再一次嗎」;女生再稱「你那次都沒遵守約定了,為什麼我還要再跟你出門」,周也僅納悶她的態度為何改變,均未提到有違反女生意願而表示歉意。

法院說明,周女在學校的諮商摘要紀錄,無法排除是她與周合意發生性行為後,內心對自己在乎的人(如喜歡的人、父母)感到懊悔,或因身體持續感到不適,而事後反悔;其心理創傷有可能是各種情緒壓力,加上訴訟程序衍生的壓力。

法院審酌,年輕男女愛撫到中途,因情慾升高,雙方有可能明示或默示同意嘗試進一步的性行為;加上周女當時驗傷提告的診斷證明,報告說明她身體各部位均沒有傷害,認為相關證據整體評估後,仍難達到確信周有強制性交犯行,因此駁回檢察官上訴,維持無罪判決。

台南高分院認定相關證據仍難達成周姓男子有強制性交的確信心證,駁回檢察官上訴,維持無罪判決。本報資料照片
台南高分院認定相關證據仍難達成周姓男子有強制性交的確信心證,駁回檢察官上訴,維持無罪判決。本報資料照片

保險套 台南 女生

延伸閱讀

淫男開兒童色情聊天室!誘男童回家性侵拍片 受害者多未滿13歲

保險套過期還可以用?還要塗潤滑液嗎?使用保險套沒做好「6件事」還是會懷孕

蘇丹內戰性別暴力頻傳 聯合國:年僅1歲童遭性侵

45歲竟然能長這樣!「2025年的素顏湯唯」嫩成25歲留學生 細膩光滑肌連女大生都輸了

相關新聞

女大生會網友稱僅同意「前戲」卻破處 事後告性侵二度判無罪

周姓男子遊說一名女大生應該要有性經驗,在跟喜歡的人有機會時才不會手足無措,女生原本僅同意嘗試「前戲」,周仍完成性行為挨告...

高雄國中老師和女學生談戀愛 動輒提分手逼她拍裸照

高雄某國中蔡姓老師和校內一名少女談起師生戀,交往期間蔡男還會要求女學生拍下裸照給他欣賞,若女方不從,蔡男動輒以分手要脅,...

懷疑少年強迫女兒猥褻性交 桃園父抄球棒猛揍遭判入監

桃園一名翁姓男子懷疑女兒遭2名少年脅迫猥褻性交,憤而於凌晨到餐廳尋找2名少年並持球棒毆打,造成2名少年受傷,事後其中一名...

留宿好友偷溜13歲愛女房間抱睡襲胸 老爸報警怒斷兄弟情

家住桃園平鎮區的陳姓男子2023年10月某晚,因故留宿在好友家時,摸上13歲好友女兒的床,抱著她入睡挨告,桃園地院審結,...

家教男師上課酒醉強吻、強摸女學生 她嚇到一回家就關門不出

新北市宋姓男子擔任高中女學生家教老師,去年邊飲酒邊上課,酒後一時性起竟強行對女學生又摸又親,女學生返家後情緒不穩,經母親...

阿兵哥摩鐵無套硬上人妻 調解賠償獲判緩刑

溫姓阿兵哥去年2月開車載人妻小茹(化名)前往新竹縣某汽車旅館,欲在未戴保險套的情況下發生性行為,遭小茹拒絕,溫男卻仍強行...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