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妻子與他人曖昧 莽夫逼迫他全裸磕頭拍畫面上傳IG觸法
蔡姓男子不滿1名男子疑與蔡妻有曖昧關係,持棍棒喝令被害男子脫光衣物後,下跪磕頭向他道歉,並拍下畫面。蔡男事後把被害人裸露性器官下跪磕頭畫面,上傳網路觸法。法官審理時,蔡男認罪,並賠償被害人獲得原諒,判刑6月,緩刑2年。
檢方起訴指出,蔡男不滿1名男子與蔡妻疑有曖昧,3月19日凌晨夥同李男砸毀被害男子的轎車擋風玻璃,被害人駕車逃離現場。蔡男打電話要求被害男子返回現場,並在對方回來時,蔡和李手持棍棒打傷對方。
蔡男後來單獨限制被害男子離開,持棍棒喝令被害男子自行脫光全身衣物,逼令下跪磕頭道歉,再用手機拍下被害裸露性器及下跪磕頭道歉等性影像畫面。蔡男還恫稱被害人,要一條腿或當月底前賠償50萬元?被害人唯恐遭受不利,允諾賠償才得以離去。
蔡男後來將拍攝的性影像畫面,未經被害人同意,張貼在IG限時動態,使不特定人得以觀看。被害人事後未付允諾的50萬元賠償金並報警,警方通知蔡、李到案說明後,將全案送辦。
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後,依毀損、傷害罪嫌起訴蔡男和李男,另依涉嫌無故散布強暴攝錄之性影像罪起訴蔡男。被害男子後來撤告毀損、傷害罪,基隆地院審理後不受理。
蔡男涉犯無故散布強暴攝錄之性影像罪部分,蔡男在法官審理時認罪,並與被害人達成調解及賠償損害,法官認為蔡男犯後具悔意與彌補之心,判刑6月。被害人獲得蔡男道歉賠償後,表示希望從輕量刑,並同意宣告緩刑。法官指蔡男一時失慮觸法,經偵審程序及科刑教訓,當知警惕,宣告緩刑2年。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