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眾量級」母公司涉逃漏稅!家寧一家人全成被告 母怒:不要再拍了

自稱千歲為她收驚 竟將手進內衣揉胸稱「這樣才會好」

姜姓男子自稱千歲,讓一名女子多次前往收驚;女子因要到醫院開刀,再次前往,姜竟稱她胸部有硬塊,趁機將手伸進內衣搓揉她胸部稱「這樣摸,胸部才會好」;檢方偵訊、法院審理時,姜均矢口否認犯行,稱是從旁邊「滑過去」,法院依強制猥褻罪判刑8月。

判決書指出,台南市北區姜姓男子自稱是千歲化身,一名即將到醫院開到治療的女子,2023年8月23日上午11時許前往拜拜收驚;姜在收驚前,要求女子進行時不可說話,隨後在過程中竟面向她以雙手沿肩膀往下順行,摸捏女子雙邊胸部。

女子在收驚結束後,表示「不要碰觸胸部」,姜竟稱「這樣摸,胸部才會好」,隨後站到她身後,將手伸進女子內衣中,再次搓揉胸部;女子受到驚嚇,要求姜把手拿出來,姜僅停止搓揉,卻仍將手放在她內衣中。直到女子用力反抗,並緊抓衣服領口離開,報警提告。

警方詢問時,姜稱「我是在收驚,我是從被害人胸部的上方滑過去」、「當天因為發現被害人的胸部上方的氣有堵塞的情況,要進行排解,但被害人說不要,於是我就退開」;檢方偵訊時,姜供稱「我有告訴她胸部有硬塊,但我是給她用旁邊,我沒有用手捏她胸部與四周」。

姜否認碰觸女子胸部,表示「我原本要把手放在她胸部往下弄順,她不要,我就沒有繼續碰她胸口,改以雙手從他兩側胸部上緣往外、往下滑過」;法院審理時,再稱「他不給我弄,我就沒弄了,我是從側邊滑下去」、「當下女子有把我的手在胸前握住,他怕我給他做動作,我就沒弄了」。

被害人警詢時指出,該處是一個私人住宅,之前去收驚好幾次,都是找姜姓男子收驚,姜是千歲化身;當天姜正面摸她胸部兩側,轉過去背面也有摸,再站起來伸進衣服、內衣,摸跟抓胸部;偵訊時,她指出,收驚結束後她跟姜說不要碰觸我胸部,醫院檢查她胸部沒有硬塊。

被害人表示,當時姜稱醫院的檢查不準,給他摸胸部就會好,隨後突然站起來把他一隻手伸入內衣搓揉;被害人嚇到站起來一直說「你在幹嘛、你手趕快抽出來、你手趕快抽出來」,隨後姜停止搓揉但仍然不願意把手抽出來,還說「摸一下沒關係」。

法院指出,姜姓男子自陳與被害人有多年交情,並無不睦,被害人為身體疾病奔波,應無故意突然自陷風暴而誣指姜的動機;姜相關辯解,均為事後卸責之詞,不足採信,本案事證明確,堪以認定,應予依法論科。

法院認定,姜姓男子於密切接近時間、地點,違反告被害人意願,接續實行猥褻行為,在刑法評價上均應視為數個舉動接續施行,而應論以接續犯之包括一罪;且於偵查及審理時均矢口否認犯行,態度不佳。

法院審酌,姜姓男子因而被害人信任,被害人受疾病所苦,徬徨之際,姜竟為滿足個人私慾,違反被害人意願對其為猥褻行為,戕害被害人對其信賴關係,造成心中傷害,依強制猥褻罪判刑8月。

檢方偵訊、法院審理時,姜姓男子均矢口否認犯行,稱是從旁邊「滑過去」,台南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刑8月。本報資料照片
檢方偵訊、法院審理時,姜姓男子均矢口否認犯行,稱是從旁邊「滑過去」,台南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刑8月。本報資料照片

猥褻 被害人 關係

延伸閱讀

中孝介涉猥褻男性「不起訴處分」 未來動向?公司發聲說明

三上悠亞解鎖「一大壯舉」 俏皮吐舌嗨曬內衣辣照

獨/澳男娶台灣妻彰化當家教 猥褻2童「停不下來」今重判

男友嫌「胸部沒集中不夠性感」 她氣炸:穿內衣是為你還是我?

相關新聞

少女被中年男約出 占卜師母親用塔羅牌算到「出事了」

林姓男子年紀可以當未滿14歲少女的父親,卻仍將少女約出,發生性行為;少女母親是占卜師,用塔羅牌算出女兒狀況有異,查問得知...

否認與有婦之夫有染 但傳訊正宮睡了沒 法官認侵權判賠

謝姓婦人發現結婚30多年的曾姓丈夫,與吳姓婦人曾一起進飯店,兩人還有曖昧對話,提告向吳女求償100萬元。吳婦稱曾男單方面...

手機竊錄女友妙齡女兒洗澡 三重偷拍男遭訴

劉姓男子與曾離婚的女友,及女友一對成年子女同居在新北市三重,卻覬覦女友妙齡女兒的姣好身材,竟涉嫌於去年1月14日晚間近9...

全台最富里暗藏春色 竹市警搜索社區大樓掃黃淨化治安

新竹市關新里已連五年蟬聯冠軍,被稱為全台最富有的里,卻有民眾發現,竹科新貴集中的高級住宅區竟暗藏春色,一棟社區大樓常有陌...

男大生與學妹交往趁機環抱碰觸胸部 請求減刑法院打臉

台南一所國立大學男大生追求學妹,順利交往後,學妹有事先說明不喜歡肢體碰觸,男大生仍趁學妹睡著時,從後環抱並碰觸學妹雙側胸...

自稱千歲為她收驚 竟將手進內衣揉胸稱「這樣才會好」

姜姓男子自稱千歲,讓一名女子多次前往收驚;女子因要到醫院開刀,再次前往,姜竟稱她胸部有硬塊,趁機將手伸進內衣搓揉她胸部稱...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