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疏失釀6條人命!寶林茶室過失致死等罪起訴5人 廚師求重刑、實習生也遭起訴
寶林茶室A13店食物中毒案,台北地檢署今偵結,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過失致危害人體健康、過失致死、過失傷害等罪嫌,起訴負責人黎仿軒、王姓分店長、周姓主廚、胡姓代班廚師、阮姓實習生,其中具體對黎仿軒求處4年以上徒刑、胡姓代班廚師求處4年2月徒刑。
北檢調查三點疏失導致食物中毒案,負責人、廚師、實習生等人去年3月至3月24日,涉沒有冷藏保存開封後的粿條,隨意將已拆開粿條常溫放置在桌面下方層架置物籃內,緊鄰地面及水溝,由於店租3月31日到期將沒煮完的粿條,多次混裝到新開封的粿條,使食材交叉汙染,且使用一斤塑膠袋當作手套抓取粿條。
檢方指出,唐菖蒲柏克氏菌椰毒病原型菌株生長並產生邦克列酸毒素,必須是「悶熱潮濕,且溫度升溫後降溫」,比對北市信義區3月14日3月17日氣溫漸升(平均氣溫從17.7度至21.4 度 ),3月18日降溫(平均氣溫16.8 度3月19日15.3度 C), A13營業後關閉空調,周、阮、胡等人下班前水柱沖洗廚房地面,汙水由置物籃側的水溝排放,達到符合邦克列酸生長環境;3月19日至 24 日間,販售餐點「馳名炒粿條」、「寶林滑蛋河」使用粿條均受邦克列酸毒素汙染。
北檢指出,寶林實際負責人黎仿軒未善盡教育訓練義務,輕忽食品衛生安全,罔顧消費者權益,過失情節及犯罪所生危害均屬重大,甚且犯後推諉卸責,未見悔意,態度不佳,具體求處 4年以上有期徒刑。
胡清富身為廚師,卻未注意食材保存方式,未落實防止交叉汙染、食材先進先出等重要食安基本原則,過失情節重大,又其供述避重就輕、隨提示證據資料而更異供述,態度不佳,具體求處 4年2月以上有期徒刑。
寶林A13店長王順德未自主建立、落實食材管理制度偵查最終認罪態度尚可,建請量處適當之刑;內場廚師周日豪為冷藏冰存最源頭的粿條,導致受邦克列酸毒素汙染,未具體落實食材交接,未能坦承全部過失,供述避重就輕,建請從中量刑;內場阮姓實習生未冰存開封後的粿條導致果條汙染邦克列酸毒素,又未落實食材交接,在工作期間非長,坦承犯行態度良好,建請量處適當之刑。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