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前法官加入鄭文燦律師團 要求延長準備程序時間遭駁回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被控於市長任內收賄案,桃園地院今四度開庭,鄭的律師團成員加入去年剛從法官轉任律師的錢建榮,引起各方矚目,庭訊後錢建榮也代表律師團發言,質疑檢方的偵查過程,希望合議庭能調查清楚。檢方也回擊,所有證據都合法取得。
錢建榮質疑,鄭案的偵查過程瑕疵甚多,在審理程序中,律師團一直質疑許多證據無證據能力,也質疑本案是因其他案件而起的監聽內容,屬於違法監聽案,根本沒有7日內呈報法院,也無另對鄭文燦分案,檢方迄今未完整提供歷次他字案卷證,讓律師團無法做調查,在合議庭未督促檢方下,讓人難認是件合法監聽案。
公訴檢察官則回應,檢方已提出監聽譯文、核准的監聽票給法院及辯護人,全案為檢察官都有聲請監聽票的合法監聽,鄭文燦律師團引用的毒樹果理論,是指無監聽票的違法監聽情況;此外,桃園市調查處行動蒐證畫面、路口監視器畫面截圖等都是獨立偵查作為,跟監聽內容無關。
錢指出,光是證據力可信度問題,包括監聽內容及其他延伸出的共同被告,特別是共同被告的證據皆缺乏證據能力,合議庭在準備程序階段也應進行調查,但如今準備程序就已終結,全案就要進入審理期日,不知合議庭是否會就此部分再進行相關調查。
錢建榮指出,卷證內容在審理時都是公開的,本案主要關鍵,在於指證鄭文燦收賄的證人筆錄,疑遭多次修改成「洗筆錄」,影響證據可靠性,就是將有利於鄭文燦的部分遭檢調一問再問,直到不利於鄭為止,要從如此偵訊方式得知真相,應公開審判外筆錄並勘驗錄音內容,才能確保證據的真實性。
錢建榮在法庭上也提到,他個人本月中才剛受委任,首次參與準備程序就必須要終結,他準備不及,希望準備程序能多點時間,對於法官宣示準備程序結束、將進入審理程序提出異議;但合議庭表示,本案準備程序已進行近3個月,被告臨時更換委任律師應有所考量,並沒有侵害被告訴訟權益。
合議庭宣布全案準備程序完成,後續將進入審判程序。錢建榮庭後表示,如此重大且受社會矚目案件,全案又有這麼多疑點的證據,法院應該將準備程序好好做完、調查清楚,待審判期日再一一進行辯論攻防,如今準備程序已終結,導致蠻多疑點懸而未決,讓他及律師團都覺得遺憾。
錢建榮也表示,律師團堅信鄭是無辜的,遭奸人誣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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