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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曉薇向沈慶京索賄5250萬元羈押 下午押解出庭
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涉在京華城弊案中向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索賄5250萬元,依貪汙違背職務收賄、洗錢等罪起訴,移審後仍羈押禁見,台北地院今天下午提解她開庭。
應曉薇2024年12月26日移審後,2度獲1500萬元、3000萬元交保,不過,檢方抗告成功法官重裁,又羈押禁見迄今。
檢方起訴,沈慶京企圖永久享有京華城購物中心12萬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2017年至2019年行賄應曉薇及其助理吳順民,應曉薇於是為京華城案陳情、施壓市府公務員,沈交付應曉薇600萬元、交付吳順民185萬元賄賂。
應曉薇、吳順民2020年、2021年要求北市府將京華城案送入都委會,見申請都更容積獎勵適法性有問題時,陸續拜託前副市長彭振聲放水,除帶沈慶京出席都委會發言,也致電市長室追問簽呈進度,或以電話責問公務員、責罵都委會公務員,沈慶京於是再交付應4500萬元賄賂、交付吳順民123萬5484元。
此外,沈慶京2022年1月至10月為加速市府核發建造執照,應曉薇、吳順民為鼎越公司召開協調會,沈再交付應曉薇150萬元、交付吳順民55萬元賄賂,總計應曉薇收賄5250萬元,吳順民收賄363萬5484元。
檢方查知,應曉薇獲5250萬元賄款後,利用可掌握的華夏協會等5協會銀行帳戶作為人頭帳戶,收取賄款並製造金流斷點、隱匿犯罪所得,指示助理臨櫃提領現金交給男友兼辦公室主任王尊侃,涉犯洗錢罪。
檢方起訴時,對應曉薇收賄罪求處有期徒刑13年,併科罰金3000 萬元,褫奪公權10年,就她犯洗錢罪求刑3年6 月,求併科罰金2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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