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爆婚外情請辭!最短命交長上任僅92天 李孟諺回鍋政院任顧問

離譜!包機竟遭無情丟包受困2天 170人到機場才知飛機早飛走

遭對方母反對卻情牽40年 68歲陳美鳳認了身邊有個「他」

恐怖醫美工作室…網購低價醫材開刀 密醫獲利逾百萬判6月

40歲菲律賓華僑康女在北市、新莊兩地經營地下醫美工作室,執行隆鼻、溶脂瘦身等醫美項目,開設1年多來獲利超過百萬。移民署新北市專勤隊獲報前往查緝將康女逮捕,詢後依違法醫師法等罪嫌送辦,法官日前判處康女有期徒刑6月,緩刑3年。

據了解,移民署新北市專勤隊去年(2024年)接獲檢舉,有多名非法移工頻繁於新北市新莊區某民宅出入。移民官獲報前往蒐證,發現出入的外籍人士均由40歲菲律賓裔華僑康女接待進出。移民署新北市專勤隊深入追查發現,菲律賓裔華僑康女具護士經驗,2012年來台定居取得身分證,看準醫美市場驚人商機,自2023年起私設醫美工作室執行埋線隆鼻、肉毒桿菌除皺及溶脂瘦身等醫美項目。因收費較正規醫美診所低廉,名聲作響後還跟上潮流開始抽血進行高風險PRP(Platelet-rich plasma,高濃度血小板血漿)注射美容回春療程。

移民官喬裝顧客前往康女醫美工作室調查蒐證,見時機成熟後於去年(2024年)5月持拘票及搜索票,會同新北市衛生局及新莊警方前往查緝,當場逮捕康女並查扣玻尿酸、肉毒桿菌、穀光甘肽、血液離心機、針具等多項非法醫材,移民官還驚見工作室內廢棄染血針頭竟隨意丟棄在空寶特瓶內,讓查緝人員看了頭皮發麻直呼:「超恐怖!」。

移民官發現康女的醫美工作室器材藥品一應俱全,從各式手術針具、醫美機械、美容輸液等醫材至消炎藥、抗生素等藥品應有盡有。康女供稱這些醫材都是從網路低價購入,藉此壓低成本削價提供各種侵入式醫美服務,其中單次要價上萬元的PRP注射美容回春療程,康女以1500元約十分之一超低價格銷售,還透過臉書及抖音直播手術過程,甚至連自己的丈夫也被拉來當模特兒,放上術前、術後成果對比照吸引消費者。新北市專勤隊初估康女經營一年多來,每月至少進帳7萬元,總不法獲利超過百萬。

新北市專勤隊詢後將康女依違反醫師法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新北地院法官認為康女未具合法醫師資格,竟擅自執行醫療業務,破壞國家醫師專業制度,對於受診治者之身體健康有潛在性危險,所為實不可取。審酌其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非法執行醫療業務之時間、所實施醫療行為之種類,及犯後始終坦承犯行,去年12月依違反醫師法第28條前段之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判處康女有期徒刑6月,緩刑參年。移民署新北市專勤隊提醒,民眾應慎選合法的醫療院所及具有醫師資格的醫事人員,勿落入低價網路醫美廣告圈套,成為非法醫美市場的「白老鼠」,愛美不成反賠了健康。

康女還用丈夫來當模特兒,宣揚醫美手術前後差別。記者黃子騰/翻攝
康女還用丈夫來當模特兒,宣揚醫美手術前後差別。記者黃子騰/翻攝
移民官持搜索票及拘票前往查緝。記者黃子騰/翻攝
移民官持搜索票及拘票前往查緝。記者黃子騰/翻攝
查緝人員查扣各式醫材。記者黃子騰/翻攝
查緝人員查扣各式醫材。記者黃子騰/翻攝

密醫 醫材 醫美

延伸閱讀

美國2月非法跨境移民人數減 降至數十年來最低

妻任職醫美薪水高5倍⋯急診醫突提離職 主管難慰留

助改善面癱、嘴斜眼歪 中醫針灸加入醫美也有自然效果

後車廂疊坐擠7人!苗栗專勤隊查獲失聯移工 雇主挨批罔顧人命

相關新聞

中天電視換照勝訴有變數? 最高行政法院廢棄發回北高行更審

中天新聞台5年前申請換發衛星廣播頻道執照,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決議不予換照,退出有線電視第52台頻道,中天提行...

大S已逝官司未了 汪小菲個資案有變?法官明開庭審理

大S前夫汪小菲在微博公布2人離婚協議書,洩露大S銀行帳戶、地址,依個資法起訴,法官去年傳喚汪出庭,汪否認犯罪;現大S已逝...

準用非適用!中天換照勝訴遭最高行政法院廢棄理由出爐

中天新聞台5年前申請換發衛星廣播頻道執照,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決議不予換照、退出有線電視第52台頻道。中天提行政...

台中攤商用BT下載「幼女視頻」...警抓到用兒少法送辦

台中市陳姓攤商在前年間於住處使用Bitcomet軟體(俗稱BT)下載「極品幼女視頻」、「劉老師系列」等含有兒少性影像的電...

台南佃西重劃案遭重判13年 前議長郭信良二審喊冤「先射箭再畫靶」

台南市議會前議長郭信良、安南區佃西里長高進見涉以佃西重劃案廠商廖堅志提議買賣抵費地為由,索賄1300萬元被起訴,一審以郭...

頭插鋼筋亡!南投少年無照騎車摔水溝 二審判國賠84萬

南投縣陳姓少年無照騎機車載友,行經台14線時高速過彎摔車,陳摔入路旁水溝後,遭水溝外露鋼筋插入頭部身亡,陳母認公路局管理...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