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魚大亨鍾文智判30年5月入獄前失聯 高院未延長電子監控原因曝光
連一鮑魚前負責人、摩坦利投資公司負責人鍾文智15年前炒作新加坡商「揚子江船業公司」等五檔TDR獲利4.7億元,最高法院昨依證券交易法操縱證券交易、洗錢共7罪,累計刑度達30年5月徒刑定讞;未料,鍾文智傳出失聯,檢方也已發出拘票,而他原先有配戴電子手環,於去年10月17日期滿,但台灣高等法院卻未續行科技監控,引起質疑。
據了解,台北地檢署昨日下午4時許接獲鍾文智判決定讞的通知後,立即啟動防逃機制,由承辦檢察官依法實施境管措施,並聯繫轄區分局密切注蒐行蹤,但因聯繫不上鍾文智,今天已發出拘票。
高院表示,合議庭審酌鍾文智科技設備監控期間屆滿前,他定期赴警局報到情況正常,並有限制出境、出海處分,認為增加2000萬元保證金(保證金共計1億元),應足以有效降低棄保潛逃的可能性,因此於去年10月16日由鍾繳納2000萬元後,未延長科技設備監控期間,但仍繼續維持限制出境、出海及定期赴警局報處分,其中警局報到部分,至今未接獲警局異常通報。
鍾文智因新加坡掛牌上市的「大陸江蘇揚子江船業控股有限公司」在台發行存託憑證TDR,自2010年9月起利用10個以上「人頭」炒作,犯證券交易法操縱證券交易罪,另犯2個洗錢罪,判刑8月至9年10月確定。
鍾文智操縱歐聖、超級、明輝、特藝4檔TDR部分,因起訴後繫屬於法院已超過8年,最高法院適用刑事妥訴審判法規定減刑,各改判3年3月到4年7月徒刑,累計30年5月徒刑。
鍾文智2023年10月18日被高院認為曾棄保潛逃遭通緝,甚至二度冒用他人護照前往柬埔寨,而裁定施以電子腳環科技設備監控,期間因鍾認為電子腳環讓他乾癬症加劇,聲請改用電子手環獲准,而電子監控期限至2024年10月17日止。
據悉,高院合議庭於監控期限屆滿前,曾電話詢問最高法院及檢方關於監控屆滿的意見,最高法院回覆「請依法審酌」,最終高院認為鍾文智報到狀況正常,決定命加保而不延長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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