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開虛擬幣店詐財逾31億元 檢方起訴求處20年重刑
台中市周姓父子聯手在國內廣開10家虛擬幣連鎖店,並與詐騙集團「掛勾」並以境外洗錢手法,經手金額達31.2億元,周從中獲取暴利達上億元,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段可芳偵辦一起詐騙案,從一名小車手擴大偵破國內少見的大規模幣店詐案,全案偵結今天共17人被起訴,檢察官並對周男等3主嫌求處20年重刑。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段可芳前年偵辦一起假投資車手詐欺案,發現54歲的周姓男子和26歲的大兒子、25歲二兒子,父子3人涉嫌勾結詐騙集團的水房,成立實體幣店參與詐騙,即指揮調查站中區工作站、台北、台中市調處、高雄、雲林刑大、虎尾分局、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台中、彰化科技犯罪偵查隊共百餘警調人力,擴大偵查。
專案小組去年7月起分頭從北中南逾32處所同步搜索,查扣現金986萬元、虛擬貨幣USDT(泰達幣)1713323顆(約值現金5482萬元)及帳戶內現金910萬元及奧迪跑車等並逮捕20餘人。
檢方說,周姓父子原在南投地區經營薑母鴨店,26歲的大兒子參與詐騙集團,發現利用合法幣店暗中從事「場外交易」有暴利可圖,即與詐騙集團水房合作,前年開始加盟經營U實體幣店。
周男見有暴利可圖,即邀父親和弟弟加入經營U幣店及「T泰達幣兌換所」,短短約1年,周男在全台陸續開設10間泰達幣兌換所,店內還標榜防詐宣導、免責聲明等,以合法店的外觀,切割幣店責任,取信被害人,並進行暗盤交易,短短幾個月經手的金額高達逾30億元,被騙人數遍布全國多達上千人,他從中賺發匯率價差不法所得高達上億元。
這起國內少見的以合法實體幣店作掩護,大規模開設虛擬貨幣連鎖店從事非法洗錢、詐騙案,經檢察官偵查終結,全案17人被依組織犯罪、加重詐欺罪、洗錢防制法起訴。
檢察官認為加重詐欺罪最低本刑,雖不如運輸毒品等傳統犯行重,但該案以合法掩護非法的組織性詐騙,受害人多且金額龐大,贓款流向海外,難以追償,諸多被害人傾家蕩產,更有涉世未深學生、醫藥費遭詐騙的重症病患等受害,所造成之戕害不亞於毒品等犯罪,故請對周、劉、游3名主嫌從重量刑求處20年,以示儆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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