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提名...獨缺律師 全律會:甚感遺憾、咸認不妥
總統府昨天由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召集人、副總統蕭美琴公布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被提名人,由於提名人選都是檢察官、法官、學者,獨缺律師,全國律師聯合會今天發表聲明指出,審檢辯是司法有效運作的三大支柱,過去都有律師獲大法官提名,對此「甚感遺憾,咸認不妥」。
司法院正副院長被提名人中為檢察官蔡秋明、法官蘇素娥,其他包括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蕭文生、最高法院法官鄭純惠、台灣高等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林麗瑩、政大法學院特聘教授詹鎮榮、前考試委員現任台北大學法律學系陳慈陽。
全國律師聯合會針對2025年3月21日「總統府送交總統咨文請立法院行使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及大法官提名案之同意權」一事,聲明全文:
一、 司法院及其憲法法庭的功能在於維護政府權力分立、捍衛人民權利,是捍衛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最後一道防線,因立法院前次全部否決大法官之提名,致大法官持續缺額,並造成憲法法庭之運作停擺,引發嚴重之憲政危機。本會呼籲立法院應秉持憲法機關之忠實義務,謹守憲政原則及法治國原則,維護憲法權力分立,妥適進行大法官人事同意權之審查。
二、 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為台灣不可動搖的根基,也應該是國人共同守護且不可退讓的界線。大法官依據憲法獨立行使憲法解釋及憲法審判權,為我國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不可或缺之基石,也是守護憲法的最後一道防線。從而,針對大法官人事同意權之審查,應繫於大法官被提名人之專業性、適任性及對於憲法價值之堅持,因此,本會呼籲立法院各政黨應秉持以理性、專業之立場,進行大法官人事同意權之審查。
三、 審檢辯為司法權實質有效運作的三大重要支柱,亦均為構成我國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不可或缺的功能及角色,歷來均有學養俱佳之律師獲大法官提名,並擔任大法官職務,然本次大法官提名顯未考量律師於司法制度之重要性及維繫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所扮演之角色,本會對此甚感遺憾,咸認不妥。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