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成年子女設籍 可享自住優稅
台中市稅務局表示,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稅率,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全國僅限一處,但如果子女已成年,可由成年子女單獨列戶,在另一處設戶籍,即可同樣享受地價稅自住優惠。
《土地稅法》規定,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必須在該房產上辦理戶籍登記,且該房屋不得用於出租或營業,才能享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優惠,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全國僅限一處。
不過當子女成年,已成年子女戶籍即可遷入父母其他房產,代表家庭能申請第二處房產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舉例來說,假設劉小姐共有兩處住宅用地,一處由本人設戶籍,另一處是先生與小孩設戶籍,原本僅本人設戶籍土地適用自住稅率繳納地價稅,在小孩年滿18歲時,即可再申請另一處適用自住稅率,只要也符合自住要件,劉小姐一家就能多一處土地適用自住稅率。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