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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宗彥涉性招待今審理「陳董」身分成謎 審判長反問1事
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被控擔任台南市政府新聞處長及民政局長期間,因業者請託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案及關說警職人員平調案,接受性招待2次被訴,今下午開庭,檢辯及證人對譯文中「陳董」身分各有不同解說,審判長陳欽賢也不禁反問:我可能也是「陳董」喔?
台南地院合議庭下午開庭審理,傳喚酒店連姓、王姓業者及時任康樂隊酒店吳姓現場負責人作證,然而,當時綽號「豆哥」王男擔任綽號「歐哥」連男的特助,2人也是同案被告,院方則安排隔離作證。
檢方詢問幹部間對話間譯文當中所謂「陳董」到底是誰?是不是陳宗彥?「我請教一下,今天勾出那個秀錢(性交易費用)是從我們這裡出還是?」、「這算老闆的」、「你同學寫陳董」、「陳董他就是知道了」。連回答「不知道」。
檢方指出,難道老闆不是你嗎?包括你與王對話,「你等一下約陳董一下」、「等一下問陳董」都不用再確認,就知道「陳董」是誰,應該指的就是同一人才對。連說,王口中老闆可能是我,但當時有許多股東,老闆可能也可能是別人。他強調,認識陳宗彥很久,自從他擔任議員就認識了,但交情一般並不熟,而且酒店都尊稱客人「董仔」,他認識很多陳董,不知道幹部間所指陳董是誰?
合議庭審判長陳欽賢說,姓陳都可能叫「陳董」,那我也可能是「陳董」喔?連馬上說,他沒有見過庭上。檢辯及證人花了3小時釐清「陳董」到底是誰?
律師也舉出對話譯文當中也提及「有個朋友5個人會過去,3個男生、2個女生…,8點以後過去,陳董叫「阿原」…」。連表示,不知道幹部間講什麼。
律師詢問連,有無提供陳宗彥免費性招待,他說「沒有」,律師又問連,陳宗彥有無請求你安排小姐,他說「印象中沒有」。他強調,依行規沒在提供免費性招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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