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彥翔燒死8人逃死 親家嘆「國家這樣挺凶手」:不用賠錢賠命沒天理
新竹市正義輪胎行次子陳彥翔欠債,又屢與父母因家務爭吵,買20公升汽油返家縱火,害母親、妹妹、妻子、3個小孩、大嫂及姪女葬身火海枉死,一審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死刑,二審認定陳「自首」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今駁回檢方上訴,判陳無期徒刑定讞。
陳彥翔大嫂母親得知判決結果表示,她已經盡力了,卻沒辦法改變什麼,真的好無力,傷痛只有自己知道,「也祝廢死法官、無良律師、廢死團體能自求多福,不要有一天也變成受害者,祝福他們」。
她無奈嘆氣地說,不知道該怎麼辦,國家這樣挺凶手,陳彥翔害死8條人命,「不賠錢也不用賠命,完全沒天理」,陳彥翔得不到應有的處罰,對死者如何交代?
她表示,女兒和孫女的保險金、存款,陳家人只給她100多萬元,且他們家可以領犯罪被害人補助,且女婿已經再婚,「拿我女兒生命換來的錢辦盛大婚禮」。
她埋怨,陳家人不讓女兒合爐,也不買新的牌位,她捨不得女兒想自己買10幾萬的牌位,對方也不同意,還說她在外面亂放話欲提告,「要告就來告,讓大家評評理」。
陳彥翔2022年6月15日晚上因「誰要洗碗」和父母發生口角,陳購買20公升汽油潑灑頂高機工作區及門口機車,以打火機引燃衛生紙,朝頂高機、機車方向丟擲,火勢迅速引燃,大火不到幾分鐘就燒穿一樓木質裝潢天花板,房內的陳母等8人命喪火窟。
一審認為陳彥翔手段殘酷,判處死刑;二審則認定陳放火是預謀,但陳當時主動說「我縱的火,趕快啦」,求警員救老婆與小孩,被當場逮捕,陳的行為「加快後續案件偵辦」,依刑法自首規定減刑,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檢方不服提上訴,認為陳彥翔是基於殺人直接故意放火,害8人葬身火海,已符合憲法判決意旨「個案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之罪行」,應處死刑,並爭執陳不符合自首要件,最高法院審理後仍認定陳彥翔自首,符合減刑條件,駁回檢方上訴,全案定讞,陳彥翔確定逃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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