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男肇事自稱「警察」先落跑 真警圍捕認出又是他
桃園冷姓男子經常出入警局檢舉藥頭成為「線民」,2023年11月間某夜駕車在中壢某路口,意外撞上前車,冷男竟向被害車主亮出證件誆稱「警察辦案要先離開」,中壢警方圍捕逮獲,除起出偽造證件,還有偽造拘票,桃園地檢署依偽造文書等罪起訴。
起訴指出,58歲冷平之去年12月底才因不滿樓下房客太吵,向對方偽稱「開門,我是管區,我要檢查你的身分證」,又因與周姓女友的兒子及其友人口角,拿著不詳證件及槍枝指著對方說「警察、下車」,遭桃園地院依2次僭行公務員職權罪,判應執行徒刑5月。
冷男於2023年11月4日晚間9點15分,駕車行經桃園中壢區民族路三段71號對面,撞上前方停等號誌正欲左轉車輛的右後方,詎料,冷男竟向胡姓被害車主自稱為警察需要先行離開,並亮出彩色列印的「外事警察服務證」後駕車逃離,胡男報警。
中壢警分局據報展開圍捕,當晚10點即在1公里外的民族路與環西路口發現冷男攔停,除在駕駛座上查口偽造的警察服務證外,另在駕駛座門把下方查扣1張偽造的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拘票。
檢察官認為,冷男持有偽造的拘票、警察服務證,由於上方皆有公務機關全銜,還蓋有公務機關印信,很容易讓一般人誤信是真的,涉犯偽造公文書、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等罪;冷男案發當晚向胡姓被害車主佯稱是「外事警察」因執行公務必須離開肇事現場,被告所為觸犯刑法的僭行公務員職權行為。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