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塑膠回收的隱憂與警示
近日環境管理署會同桃園地檢署,揭露了一起不法業者將廢塑膠混合物偽裝出口至中國大陸和東南亞掩埋案件,牟取暴利約達四億元。據悉,該業者將塑膠廢棄物,加工成回收塑膠粒,並摻雜其他塑膠廢棄物,再謊報回收塑膠粒出口,除了譴責這些違法行為並為政府按讚外,我們更應反思的是,為何業者寧願鋌而走險,也不願將回收塑膠導入正規的循環體系?這背後暴露出台灣廢塑膠處理體系中存在的問題,也凸顯出台灣循環經濟政策與產業鏈的結構性失調,以及產銷失衡的情況。若不改善,將陷入依賴焚化與製成低階燃料(SRF)的惡性循環。
根據環境部數據,二○二三年台灣廢塑膠量達到二五三點九萬公噸,其中只有一○八點九萬公噸被回收再利用,回收率約為百分之四十二點九。其餘一四○點八萬公噸被焚化,四點二萬公噸被掩埋。雖然表面上回收率超過四成,但再製品質不佳,消費者對此有疑慮,導致廢料回收後卻無力處理。其主要原因在於分類與收集系統的破碎化,缺乏統一標準和協調,基礎設施也不足。
此外,台灣每年進口廿四萬噸廢塑膠,形成「本地處理不了、卻持續輸入」的矛盾現象。
目前的技術使得再生料的品質不如原生料,導致下游產業缺乏使用意願。政府若僅依賴稽查來堵住漏洞,而不解決再生料「有回收、無去處」的問題,實際上仍舊會變相逼迫業者走向非法途徑。
面對這一困境,政府應從「稽查」轉向「產業賦能」。首先,應加強再生料的標準和誘因,設立分級認證制度,並補助高值化再生料的研發。要求公部門優先採購此類綠色產品,並與民間結合,透過補助研發來鏈結相關產業鏈。以HP公司宣示部分產品利用海洋塑膠為例,此舉即導致海塑需求增加。
其次整合零碎回收鏈,運用AI分選技術和區域處理中心,提高塑膠分類和分色效率,提升回收品質。同時更應嚴格控制廢塑進口量,以減輕台灣環境負擔。
最後政府應擴大對綠色研發的投資,參考歐盟的「塑膠稅」模式,將沒收的不法所得投入循環經濟技術的研發。
這起違法出口事件不僅是業者投機的警訊,更是綠色產業升級的契機。它凸顯了廢塑從「回收」到「再利用」的斷鏈問題,政府應將綠色產業視為戰略項目。透過技術升級與市場機制雙軌並進,才能讓廢塑膠從「環境負債」轉為「循環資產」。政府不該僅僅是違法的稽查者,更應成為產業升級轉型與環境保護的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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