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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軍砲兵跑台中夜店 包廂內繞過友人肩摸女胸遭訴
南投縣劉姓男子去年間在陸軍十軍團服役時,前往台中市南屯區夜店X-Cube,劉在包廂內與不認識的女子喝酒時,涉嫌將右手繞過女子友人肩膀,趁女子不注意時,伸入女子衣服內摸左胸,台中地院近日審結,依法判劉拘役30天,可易科3萬元。
判決指出,劉姓男子(19歲)在陸軍十軍團第58指揮部砲3營服役,去年11月16日凌晨3時許,在南屯區夜店X-Cube包廂內,與另名女子同桌飲酒,劉男涉將將右手繞過女子友人的肩膀,趁女子不及抗拒之際,伸入女子衣服內撫摸左胸,以此性騷擾得逞。
檢方勘驗現監視器發現,劉男有攜帶進出X-Cube之識別用的手環在右手,有伸入女子衣服內撫摸女子左胸部約3秒鐘,遭女子以右手阻擋其繼續撫摸的影像,涉犯性騷擾防治法。
台中地院審結,審酌劉男未思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趁告訴人不及抗拒之際,以觸摸胸部方式性騷擾,對告訴人身心均產生負面影響,所為應予非難,但劉已坦認犯行,雖有意願賠償被害人,但未達成和解,考量到劉沒有前科,依法判拘役30天,得易科3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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